星期一, 6月 06, 2005

[雜記]雪山隧道

今天看了一本去年的雜誌,才知道雪山隧道的故事...
這條隧道其實是蠻悲壯的被挖出來的.
挖了十三年,除了難挖,還是難挖,挖的久,還被監察院彈劾,有貪污之嫌...
這一段引用自土木水利半月刊-66集:雪山隧道導坑西段開挖貫通 ─ 鄭文隆的堅持‧證明正確
工程師的可悲處
北宜高速路的工程,讓國工局20餘人被告,鄭局長指出有承商告國工局「刁難」,但檢調單位起訴書是「圖利」承商,可謂「莫名其妙」;又有承商指控國工局使用不合法棄土場,其實只因國工局堅持環保,棄土不是選擇外包給廠商就了事,當工程施工高峰期時,在北縣完全沒有合法棄土場,國工局監督選擇已經政府認可正在完成申請手續的棄土場,這樣因而被告「不合法」。調查站認為沒有合法棄土場,可以停工,不要繼續施工;所以國工局當初大可選擇停工,等有合法棄土場時再施工,或外包由廠商去處理,國工局可以不聞不問不管棄土是否倒入合法棄土場,「工程做不完不是國工局的事」,官場準則應該是多做多錯、不做不錯吧?
鄭局長指出檢調單位清查承認國工局幾位北宜施工處前、後任處長存款帳戶清白,但仍在查他們「圖利廠商」,鄭局長以肯定的態度支持這幾位處長,結果連他也一併遭調查。鄭局長心痛的說這幾位處長,李宏徹是日本東京大學博士、陳純敬是美國北卡羅來納博士、曾大仁是美國柏克萊博士,都是國工局極優秀的人才,因這個工程,卻得面對官司纏身。

「這個案子讓工程人員覺得悲壯!」鄭局長表示施工人員在前面往前衝,兢兢業業面對大自然挑戰的艱困環境,而背後卻是受到社會不明事理的挑戰,有一大堆人扯後腿、落井下石,像有兩把刀插在他們身上。

工程人員真的是痛苦點滴在心頭,國工局處長、主任、副主任、二十多人都被告,想不到認真用心的做工程,卻落到要上法院辯明沒貪污、沒有圖利包商,法院的傳訊,讓這些人以及他們的家屬情緒也瀕臨崩潰。

鄭局長指出北宜高速路的工程,經歷過許多風風雨雨,現在已是克服了地質的困難,逐步要驗收成果,但再回頭看問題,工程人員為了成就大工程,卻接收了很大噓聲,實在是可悲。


看了真是蠻憤慨的呢~~
畢竟我也是工程師,雖然是軟體的...

其他參考資料:
*土木水利半月刊66集雪山隧道開挖工程之隧道湧水現象對水資源利用之啟示
*環境資訊中心小雪的心聲-雪山隧道導坑貫通事件悲思
*國改評論雪山隧道趕進度,不可能任務
*小鰶Ho工作坊雪山隧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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